“你敢吃吗”“想让我家孩子得老年痴呆症吗”“要把儿童害死的牛排”……这些表述来源于上海正善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拍摄的一段点评合成牛排的短视频。陈某在视频中的点评,损害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成牛排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陈某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处罚款10万元。这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的11起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之一。
按照《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咨询144890件,共查办各类食品案件6596起,涉案金额共计6261.68万元,罚款11752.3万元,责令停产停业24户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9件。
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布11起典型案例。除文首案例,其他10起案例分别是:
上海卫望食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粮食加工品系列案。2020年4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联合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捣毁该公司位于杨浦区的无证粮食加工品窝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15万元,没收相关产品、加工工具设备等。
上海莱娅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加工间内生产预制调理肉制品、非即食水产品等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没收当事人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没收违法所得16638.38元,罚款1513749元。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其许可证案。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该公司运营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时,发现4户入网食品经营者涉嫌在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经营。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43.8元,罚款20万元。
卢某违法销售禁止经营牛肉案。经查,当事人卢某摊位摆放待销售的牛肉及其制品无法提供相应检验检疫证明。经取样检验,抽检的10个牛肉样品均检出克伦特罗。对当事人违法销售禁止经营牛肉的行为,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处以吊销其经营部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谢某销售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经查,当事人谢某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货值金额31140.5元。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牛肉的行为处以罚款809853元,未经许可经营牛肉的行为处以罚款9万元。
上海蜜客食品有限公司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经查,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在其加工制作的蛋糕中,并对外进行销售。这种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两万元。
上海辉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未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规范制度以及未经申请变更擅自变更生产流程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
上海市却老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推广产品时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7500元。
上海和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该企业将积压的临近保质期以及已经过期的“奶酪熏肠”等产品篡改生产日期。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及工具,罚款3010386.52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上海市尊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案。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尊寻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发布广告推广“尊寻·普莱欧米伽-3”产品,称其能有效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经查,该产品为普通食品。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27万元。(记者 霍一夫)
原标题:上海公布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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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2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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